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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密守则

发布时间:2019-01-02   编辑:王银波   资料来源:    点击次数:


1. 网络用户应加强保密意识,严禁泄漏党和国家机密。

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设电子公告牌和新闻公告栏。

3. 凡建立WWW 服务器和Home Page 的单位和个人,其内容要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开放。

4. 科技成果、教学成果、院重大改革举措等信息,若需在网上发布,必须经由学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和批准。

5. 各单位重要文件、数据欲存入计算机者必须有严格的保密措施,否则,存放重要资料的计算机不能连网。

6. 学院网站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软件服务器、各代理服务器由学院实验中心负责维护和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授权不能更改其内容。

7. 各部门应按其所获准的权限使用相应的系统,不得越权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