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 学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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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师范大学人才招聘
发布时间:2011-10-31  点击次数:

徐州师范大学的前身是1952年创办于江苏无锡的转业干部速成学校,战功卓著的刘先胜中将为第一任校长。1956年经国务院批准,转制为普通高等教育序列,成立江苏师范专科学校。1958年学校北迁徐州,1959年与徐州师范专科学校合并,成立徐州师范学院,是当时苏北地区唯一的一所本科高校。60年代初,全国高校布局调整,敬爱的周恩来总理指示:“徐州地区地域辽阔,要有大学”,学校因此得以保留。从此,学校扎根苏北,艰苦创业,逐步发展。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6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学校更名为徐州师范大学。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数学类博士,金融数学专业优先考虑。

1.博士A类

(1)国内优秀博士一般应毕业于中科院、社科院、“985”高校、“211”高校或排名前三的专业类院校的优势学科专业,境外优秀博士应毕业于世界一流大学。

(2)导师应为同行公认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知名度的专家学者;或者博士本人是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3)文科博士一般应在本学科一类(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SSCI/A&HCI检索1篇;理工科博士一般应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1篇或在二区发表论文2篇;或者获得省级及以上级别优秀博士论文;或者学术成果虽不符合上述规定,但经学科专家组审议,认定其学术成果已达到相同或相近水平。

(4)年龄文科一般不超过40周岁,理工科一般不超过35周岁,来校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应保证全职到岗。

2.博士B类

(1)原则上应在本学科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2)年龄文科一般不超过40周岁,理工科一般不超过35周岁,来校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应保证全职到岗。

(四)教授、博士

待遇

人员

过渡住房

安家费及购房补贴 (万元)

科研费(万元)

配偶安置

备注

实验学科

非实验学科

教授

130 M2

20

20

10

酌情考虑

过渡房免收5年房租,科研费分两次划拨

博士A类

过渡住房90 M2,服务满10年 赠送100M2左右住房

安家费20

20

10

酌情考虑

如符合相应条件可直接聘为校聘教授或副教授,过渡房免收房租;科研费实行立项和申报管理

博士B类

60 M2

8-10

8-10

4-6

过渡房免收2年房租,科研费实行立项和申报管理

注:1.博士A类安家费来校工作后首付10万元,剩余款项在服务期内按1万/年分10年拨付;教授和博士B类来校工作后先支付2万元作为安家费,剩余款项购房时凭购房合同一并支付。2.引进待遇可视引进人才具体情况面议。

联系人李老师:0516-83403153 maths@xz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