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师范大学的前身是1952年创办于江苏无锡的转业干部速成学校,战功卓著的刘先胜中将为第一任校长。1956年经国务院批准,转制为普通高等教育序列,成立江苏师范专科学校。1958年学校北迁徐州,1959年与徐州师范专科学校合并,成立徐州师范学院,是当时苏北地区唯一的一所本科高校。60年代初,全国高校布局调整,敬爱的周恩来总理指示:“徐州地区地域辽阔,要有大学”,学校因此得以保留。从此,学校扎根苏北,艰苦创业,逐步发展。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6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学校更名为徐州师范大学。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数学类博士,金融数学专业优先考虑。
1.博士A类
(1)国内优秀博士一般应毕业于中科院、社科院、“985”高校、“211”高校或排名前三的专业类院校的优势学科专业,境外优秀博士应毕业于世界一流大学。
(2)导师应为同行公认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知名度的专家学者;或者博士本人是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3)文科博士一般应在本学科一类(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SSCI/A&HCI检索1篇;理工科博士一般应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1篇或在二区发表论文2篇;或者获得省级及以上级别优秀博士论文;或者学术成果虽不符合上述规定,但经学科专家组审议,认定其学术成果已达到相同或相近水平。
(4)年龄文科一般不超过40周岁,理工科一般不超过35周岁,来校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应保证全职到岗。
2.博士B类
(1)原则上应在本学科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2)年龄文科一般不超过40周岁,理工科一般不超过35周岁,来校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应保证全职到岗。
(四)教授、博士
待遇
人员
| 过渡住房
| 安家费及购房补贴 (万元)
| 科研费(万元)
| 配偶安置
| 备注
|
实验学科
| 非实验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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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 130 M2
| 20
| 20
| 10
| 酌情考虑
| 过渡房免收5年房租,科研费分两次划拨
|
博士A类
| 过渡住房90 M2,服务满10年 赠送100M2左右住房
| 安家费20
| 20
| 10
| 酌情考虑
| 如符合相应条件可直接聘为校聘教授或副教授,过渡房免收房租;科研费实行立项和申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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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B类
| 60 M2
| 8-10
| 8-10
| 4-6
|
| 过渡房免收2年房租,科研费实行立项和申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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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博士A类安家费来校工作后首付10万元,剩余款项在服务期内按1万/年分10年拨付;教授和博士B类来校工作后先支付2万元作为安家费,剩余款项购房时凭购房合同一并支付。2.引进待遇可视引进人才具体情况面议。
联系人李老师:0516-83403153 maths@xz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