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教师英语口语培训班的通知各学院(系):
为了提高教师的英语口语能力,为教师双语教学、出国研修和对外交流奠定基础,学校决定2008年上学期举办教师英语口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参加本次学习的人员必须是有一定英语口语基础且能坚持学习的教师。各单位优先推荐使用双语教学、拟公派出国进修访问和使用原版教材教学的教师参加培训。已列入学校出国研修计划,但未达到出国外语标准要求的教师,出国前必须参加校内英语口语培训方能派出参加留学基金委安排的外语培训。
二、培训内容:培训班由外籍教师授课,主要以提高学员的听力、口语水平为主;
三、培训名额:计划招收两个班,每班30人左右。各单位推荐1-3名教师参加。
四、培训教材:教材待外教来校之后确定,需要教材的请预定,预收教材费50元。
五、培训时间:本期培训时间为一学期。具体时间暂定为:
一班:周一晚上6:00-10:00,周三下午4:00-6:00,周四晚上7:00-9:00;
二班:周二晚上6:00-10:00,周三晚上7:00-9:00,周四下午4:00-6:00。
六、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本单位教师公派出国选派计划,认真推荐参加培训人选。
2.为了加强管理,培训班采取签到和收押金的办法。参加培训的教师每人须交500元押金,培训结束后,学校根据考勤和考试情况退还押金。
3.请各单位于2008年1月21日前将下学期拟参加培训人员的名单及有关费用交校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人事部将根据报名情况安排下学期的课程,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人 事 部
二○○八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