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本科生:
根据《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度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相关精神和要求,学院将开展2018-2019学年度奖优秀学生奖学金、先进班集体及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具有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学籍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和学生班集体,均可参加评选。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和要求
详见《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度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三、评选比例
1.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甲等、乙等、丙等奖学金,比例分别不超过学生总数的5%、10%、15%,奖金分别为每人每年人民币3000元、2000元、1000元;
2.数学基地班学生评选基础学科优秀学生奖学金,甲等、乙等、丙等奖学金比例分别不超过学生总数的5%、15%、30%,奖金分别为每人每年人民币3000元、2000元、1000元;
3.先进班集体推荐不超过2个,优秀学生评选人数不超过总参评人数的23%,三好学生评选人数不超过总参评人数的10%,三好学生标兵推荐不超过2名。
四、评选程序
1.9月25日,成立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学院评分细则,明确“实践与创新能力”的加分标准;
2.9月26日,召开学院奖学金及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审工作布置会;
3.9月27日前,由班级导师、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班级测评小组进行评议和核查;
4.9月29日前,班级测评小组向学院提交综合测评结果和拟推荐奖学金、先进个人名单,汇总上交本班专项奖学金申请表,提交先进班集体申报表;
5. 9月29-30日,召开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各班优秀学生奖学金、先进个人名单,讨论确定各专项奖学金名单、先进班集体名单;
6.10月8日前,公示奖学金、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7.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特此通知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