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关于2012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函调及户档转接等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2-05-29  点击次数:

1、思想品德调查表:

“思想品德考核表”应盖基层党组织章,应届生由所在学院党委开具;非应届初录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考核表”分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有工作单位的

⑴档案由单位保管,首选党务部门填写政审函,没有党务部门的由人事部门填。

⑵档案托管的,则由档案托管部门出政审函,由单位出具现实表现材料。

第二种:无工作单位的

没有参加工作的初录研究生由街道或者村镇填写,或者由本科所在学校填写。请在函调的规定时间内快递或送到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张遥老师处,联系方式:027-68754907.

2、档案:

应届生可先寄一部分本科以前的档案,本科档案可在六月底寄出。若现在无法寄出部分档案,由院系开具应届生证明盖章后,档案可于毕业前后再寄出;往届生应凭调档函,速到档案所在单位调档并快递至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张遥老师。

3、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

外省高校学生,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转往单位为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党委组织部,去处为9001cc金沙以诚为本;

省内高校学生,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党委组织部。该介绍信由考生本人携带,于开学之后交给本班党支部书记,请注意保管以免遗失。

4、户口迁移:

遵循自愿原则,迁移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16号/武汉市武昌分局珞珈山派出所 。迁移证由考生本人携带,于开学之后交给本班班长,请注意保管以免遗失。

5、通知书:

将于6月中下旬寄出,若报考时所留的地址和手机号将变更,请于6月8日前致电027-68754907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