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12]8号)文件的精神,我校从即日起启动2012年湖北省优秀教学成果奖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获得“2010年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优秀教学成果奖”和“2012年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优秀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均可申报第七届湖北省优秀教学成果奖。因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限额为54项,获校级一等奖及以上的项目直接推荐,获校级二等奖的成果将根据名额择优推荐。(申报项目名单见附件一)
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申报工作按《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工作的通知》(见附件二)的文件规定执行。请各学院将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名单于2012年9月7日前报教研办,并请各课题组将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各类材料于2012年9月21日前送至教务部教学研究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曾德军,肖安东。联系电话:68754559;电子信箱:zdj@whu.edu.cn。
1.《2012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一式3份,并提交电子文档1份;
2.反映该成果的总结(不超过5000字)一式10份,并提交电子文档1份;
3.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一式50份,并提交电子文档1份;
4.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成果鉴定证书(申报一等奖必须提供,申报二、三等奖不作要求)一式3份;
5.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2本或2套),成果单纯为教材的项目,需在推荐成果名称后加写(教材)。
以上所有文件及表格的电子文档见附件二,填报要求见《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事宜说明。
除上述材料外,省教育厅不再接受其它纸质材料。如确有其它必要的反映成果水平的论文等材料,可在单位(个人)的网站上展示,并在《推荐书》的附件目录中提供相应网址和展示材料目录,供专家在评审中查阅参考。
附件一: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优秀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2010、2012)
附件二: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工作的通知
附件(点击下载):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优秀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2010、2012).xls
附件(点击下载):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