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校科发院的《9001cc金沙以诚为本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21  点击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精神,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2014年度各类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申请者在提出申请前,请务必认真阅读以下资料:《9001cc金沙以诚为本2014年申请通告》、《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上资料均可在基金委网页查阅(http://www.nsfc.gov.cn)。我校集中期受理截至时间为2014310

一、2014年申报及资助政策的新调整

1、取消部分项目类型: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项目和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

2、合并与调整部分项目类型。

(1)取消青年-面上项目直通车项目。中级及以下职称青年基金获得者,在青年基金结题当年可直接申报面上项目。

(2)原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合并为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3)原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更名为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4)创新研究群体开放申请,不再实行部门推荐制,项目负责人年龄要求在55岁以下,请申请人参看基金委新指定的管理办法。

3、上两年(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4、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含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5、进一步加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的检查力度,具体参考《指南》中面上项目介绍管理学部部分。

6、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分别提供书面承诺函,该承诺函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博士后承诺函的标准格式请参看科发院首页基金申报专栏,或通过学院科研办咨询)

7、青年基金项目改为在线申请,请各单位科研秘书负责所在单位的注册添加工作。

8、面上项目平均强度与上年度基本持平,各学部资助强度请参看《指南》。

二、2014年度受理申请的项目类别

本次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

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各类项目在2014年度的拟资助范围和申请要求,详见《指南》。另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推荐申报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三、我校项目申报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节点

工作安排

补充说明

2014年1月~

2月17日

各单位广泛动员、宣传;申请人完成拟申报项目文献调研、申请书撰写。

请详读《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申请通告》、基金委的《项目指南》。220日前各二级单位科研负责人自行开通在线申请账号,如遇问题可与科发院联系。

2014年2月18日~2月28日

各单位完成对申请书的初审及申请人资格审查。

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审查申请书内容,提出修改意见。

2014年3月1日~3月5日

各单位集中将申请书初稿交校科发院进行最后审核,并陆续退回申请人所在单位修改。

考虑到全校申请进度安排尤其是查重时间的要求,请按期提交,以免影响学校申报工作。

2014年3月5日

科发院完成申请书审查及第一次查重。

基金委申请与在研项目统计的上传功能310关闭,超期上报的不能进行辅助查超项。

2014年3月6日~

3月9日

项目申请人完成修改,定稿后将申请书纸质文件及申请书电子版文件交各二级单位汇总。

申请书纸制版、电子版的提交要求请参看20143月份发布的具体通知要求。校科发院不受理个人提交的申请。

2014年3月10日

集中受理截止,不再接受报送。各单位将申请书材料、申请项目汇总数据库、申请公函及清单统一上报校科发院。

单位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请参看20143月份发布的具体通知要求。

2014年3月11日~3月15日

科发院汇总全校申请书及电子版文件,完成最后一次全校项目的查重、整理、盖章、最终检查、打包等后续工作。

发现问题的项目将即时反馈给所在单位科研办公室。

2014年3月16日~3月18日

科发院将全校申请书及数据库统一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要求申报大户必须在3月18日之前将申请书电子版文件上传提交。

四、申请书填写、申请文件提交及软件下载等事项

1、2014年度,除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书采用离线方式撰写外,其他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1)离线方式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须使用2014年新版本电子申请书,请于2014年1月15日后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按网站说明要求操作。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应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和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包含附件材料),保证纸质申请与电子版内容一致,请删除电脑中旧版电子申请书

(2)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在线申报的账号和密码,曾获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在研或结题)和在线申请过项目的申请人可使用原账号登录。对于无系统账号申请人,请各单位科研负责人通过ISIS系统开通申请人账号,如遇问题单位科研负责人可与科发院联系。账号开通过后,请申请人登录个人邮箱进行激活。

在线申请人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其中,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完成中文申请在线撰写后,还应在ISIS系统中下载《英文申请书》,填写后与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一并作为中文申请书的电子附件材料提交。

在线申请人确认完成申请书撰写后,请完成在线提交工作,并下载打印最终的PDF版本申请书,向学校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并保证纸质申请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2、申请书必须由申请人本人撰写,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脱产研究生不能作为负责人申请各类项目,申请书所有信息截止日期为2014320之前(含职称身份确认)

特别注意:在填写申请人个人信息中必须如实填写,尤其是学位、职称等情况,如在截止时间之前尚未获得学位证书或职称尚未发文,则一定不能填写该学位、职称。

申请人、参与者伪造或者变造申请材料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条例》规定(第六章第三十四条)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将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对于在基金项目申请和执行过程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和单位,学校依据有关法律及学校规章作出严肃的处理。

3、由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机制不支持涉密项目的评审,因此请不要申报涉密的项目。

4、填写“经费预算”时,请注意阅读相应的《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特别注意"不超过"三个比例的要求:A.国际合作与交流费;B.劳务费;C.管理费。

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面上项目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5%(重点项目10%,杰出青年基金20%),管理费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5%,劳务费(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面上项目不超过项目经费的15%(重点项目10%、杰出青年基金10%)。

协作费指外单位(不包括合作单位)协作承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部分研究试验工作的费用。协作费的支出列入“研究经费-协作费”预算科目,使用时由项目依托单位依据协作合同转拨。合作费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共同承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工作的费用。经费决算表中无“合作费”预算科目,在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时,合作费首先由合作单位按照用途分别列入各支出预算科目中,再由牵头单位汇总。

请注意,各学部关于申请书中经费预算填写要求有所差异,请认真阅读《指南》。

5、2014年各类别项目“报告正文”的撰写提纲存在差异,并进行了部分修改,请注意参照新的离线和在线申请书中的“正文报告撰写提纲”。

6、申请书填写完毕,必须经过“检查保护”后才能完整打印并正常提交。输入的密码务必要牢记,否则需要修改时,无法解除保护。

7、申请者和项目组成员必须在正式纸质申请书的“签字和盖章页”上亲笔签字,对申请书所填内容的真实性承诺,签名时请勿使用草体字。

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身份证号码的填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可能存在违反学术道德风险,并影响超项查重工作。

项目组主要成员若有外单位人员(即我校以外的单位),必须在申请书信息简表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在申请书的签字盖章页上一定要加盖合作单位法人公章,否则申请将被初筛。(基金委注册单位应加盖注册单位公章)

境外人员签字要求见基金委《指南》中的《申请须知》

“依托单位公章”由学校科发院项目处审查后统一盖学校公章。

申请人为在职研究生的,只能通过其在职的聘任单位申请,同时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同意函应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对于未获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以下人员的申请,需要附两名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8、申请者需向所在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和二份签字的纸质申请书原件,电子申请书和纸质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各单位科研秘书通过miniIRIS系统读取申请者的申请书电子文档。

9、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将申请数据包(通过miniIRIS的提交数据功能产生)于2014年3月4日前统一交科发院项目处,以免耽误超项查重工作。

五、其他注意事项:

1、2008年起我校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实行提交申请书之前进行个人形式审查的措施,请申请者务必认真对照《2014年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后)逐项检查,认真填写,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后随申请书一起报送,不报送《9001cc金沙以诚为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的申请书不予受理。

2、编制项目预算经费时,注意参考2014年该学部具体学科的平均资助强度。其它各类项目的资助强度注意参照《指南》中的计划资助强度。《指南》中,有关科学部和科学处关于申请书填报有特别要求,请申请者一定要认真阅读《指南》相关注意事项,以免被初筛掉。

3、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申请书的编写,应及时检索本人近年SCI论文的收录、引用情况,系统地总结本人已取得的学术成绩,归纳创新点,对拟开展工作要认真提炼科学问题,突出创新点。

4、我校从海外正式聘任的科研人员(含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科研人员),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相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5、申请者请注意在基金委网站查阅近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情况,避免重复申报。(网址http://isisn.nsfc.gov.cn/egrantindex/funcindex/prjsearch-list)

6、2013年申请基金项目未获批准的原因,国家基金委已发送到申请人电子邮箱中,请申请者认真研究,以便有针对性地修改申请书或重新选题。

7、请各申请人在申请书中填写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及手机联系电话,便于项目的申请、评审及相关管理。(请勿使用海外邮件系统)

特别提醒:生命学部、管理学部、医学科学部对于申请面上项目的申请有特别要求,请务必详细阅读基金《指南》,如:生命学部和医学科学部要求正文中有详细的经费预算,医学科学部要求等五篇代表作首页扫描件;管理学部要求避免与社科基金重复资助,已结题的需提交结题证书复印件并盖学校公章等。

六、对各单位2014年度国家基金申报组织工作的要求

1、各单位在向学校报送前必须对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并填写单位承诺函和项目清单,否则不予受理。如在申报项目中出现申请人、参与者伪造或者篡改申请材料情况,学校将依据《条例》视情节严重程度对有关单位给以相应处理。

2、要认真研究《项目指南》、有关项目管理办法,并认真总结往年申报工作的经验,学习其他的单位的成功经验,广泛动员宣传、积极组织、深挖潜力、保质保量,发挥单位学术委员会及有关专家的作用,对申请书进行指导、修改,提高申请质量,对于个别质量较差的申请书,请不要报到学校

3、2013年我校共获得青年科学基金129项,望各单位继续抓紧青年基金的申报,并注意在申报质量上多把关。

4、各单位要鼓励已有一定工作积累的青年科学家和有一定规模的研究群体积极申请优秀青年基金、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和创新群体项目。

5、各单位要抓好本单位重点项目申报的组织策划工作,有跨单位申报,需校科发院协调的,可与科发院联系。

6、应注意本单位当年申请项目所投送学科的合理布局,尽量避免在同一学科、同一方向上申请项目过于集中,以免单位内的恶性竞争、注意开展交叉学科的研究。

7、项目申请期间及申报后,各单位要积极做好信息跟踪、汇报、答辩组织等相关工作。

七、项目指南、资料下载及申请咨询等事项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14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申请者于2014年1月15日后登录国家基金委官网下载。

2、《2014年度项目指南》纸质版近日将发放到各单位科研办公室,电子版于2014年1月底在国家基金委官网公布(http://www.nsfc.gov.cn/)。

3、人员承担基金项目信息在线查询系统 (http://isisn.nsfc.gov.cn/egrantindex/funcindex/prjsearch-list#),检索时输入单位名称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或被查询人员的工作单位全称。

4、基金委有关各类项目管理办法均可在国家基金委官网查询(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220/)。

5、有关本次申报通告、受理材料的要求、形式审查表、承诺函等文件通知可到本文附件中下载。

联系人:谷岩松、白兢、揭志忠

联系电话:68772100 68776805

E_mailwdjcb@whu.edu.cn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科发院科研项目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