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30  点击次数:

各位教师:

按照学校通知的要求,学校职称申报系统于2013年12月31日晚12:00关闭。

请预申报的教师在系统中填好内容后,在系统关闭之前务必提交。并且将填好的内容预览生成表格,打印。最后将表格连同附件材料一并提交到院党办。

关于附件材料的要求,按照学校文件的规定,申报四级(教授)和七级(副教授)岗位的教师,主要包括外语条件证明、获奖证书、海外研修证明、学历学位、学术成果代表作、承担项目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佐证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单位验证后返还,复印件应制作目录并装订成册,评审结束后返还。申报成果统计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30日。

附件材料和申报表最迟于2014年1月2日上交到院党办。

院党办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