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金沙以诚为本官网关于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材料受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2-27  点击次数:

根据我校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通告的进度要求,现将金沙以诚为本官网受理申请材料的详细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申请必须符合国家自然基金委2013年新的申请要求及限项规定(详见《指南》),提交正式材料前请务必按照《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个人形式审查明细表》进行材料自查并签字确认。所有项目组成员超项都会影响本次申请或涉及到的项目。

请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申请材料,学校科发院不受理个人提交的申请。如有特殊原因需要逾期提交者,需填报《逾期审批表》,并经学院主管科研领导亲笔签字同意,方可接收。

二、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时间要求: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3月4日17:00之前交电子版和5份纸质版(不需要附件,只需要附件目录);其他项目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初稿3月5日中午12:00截止;电子版查重工作校科发院将在3月9日进行,金沙以诚为本官网申报项目老师必须在3月8日12:00之前交电子版最终稿,全校提交纸质版、电子版最终稿3月11日中午12:00截止。

电子版要求:与纸质版版本号一致。本院单位名称填写“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不要填写各系的名称。

纸质版要求:申请书用A4纸双面复(打)印,一律左侧两钉装订,最后签字盖章页单面打印(签字面朝外装订做为封底)。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请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直接从网上提交,不要附在纸质申请书之后)一式三份,其他类别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并附申请人《个人形式审查明细表》。

请确保申请书符合《基金委项目指南》、《学校申请通知》、《学校形式审查明细表》的要求。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合作单位:我单位主持申请的,申请书“简表”中《合作单位信息》填写有合作单位的,必须在“签字和盖章页”中《依托单位及合作单位承诺》栏合作单位公章处加盖参与单位法人公章。参加外单位主持申请的,请自拟情况说明(包括我校参与人姓名、单位、职称,拟参与的项目名称及主持单位,保证申请材料符实并无超项问题,文责自负)。

2.申请回避同行专家:申请者可提出不宜评议本项目的专家名单(姓名与单位,不得超过3人),装入信封钉在申请书原件第一页内侧

3.提请注意:“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要尽量填写到最细,否则无法完全界定清楚所申请的项目类别。

4.经费预算:部分学部要求在正文经费说明部分填写详细预算,此作为项目初筛的依据。特别注意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面上15%、重点10%、杰青20%),管理费(总经费5%),劳务费(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面上不超15%、重点10%、杰青10%)。

5.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申请者须在2013年1月1日未满50周岁,并在海外独立主持实验室或研究项目(须提供任职证书复印件和研究项目批准通知书复印件)、以我校作为国内研究基地并每年至少在我校工作两个月以上、与我校科研人员合作研究的优秀青年学者。申请时必须附双方合作的合作研究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