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2年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发布时间:2012-12-1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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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院研究决定,为做好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是,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

金沙以诚为本官网共有11个国家奖学金指标,其中,硕士指标6个,博士指标5个。指标分配如下: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等四系每个系一个博士指标,余下一个博士指标院内机动;每个系一个硕士指标,余下两个硕士指标院内机动。

指标分配原则是:1,一年级研究生不参评;2;同一个导师名下不超过一个指标;3,每个系博士硕士一起总指标不超过三个。

二、评审对象

金沙以诚为本官网在籍的学制年限内全日制普通类硕士生和博士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直博生和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研究生在校期间,在同一学年度有资格同时申报国家奖学金和其他奖学金,获奖荣誉可以兼得,但只能获得相对较高的奖励金。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四、评审程序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采取学生个人自主申报、各系按名额遴选推荐、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上报学校,具体程序如下:

(一)院以党委为单位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二)研究生本人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于12月14日上午12:00前交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成果原件,12月14日下午2:30开始各系根据申请人的平时学习成绩、思想品德表现、科研成果、科研论文及著作、社会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工作诸方面情况进行遴选推荐。

(三)12月17日上午9:00 ,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各系推荐的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确定本单位获奖学生名单,经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后,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工作部。

五、其它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若发现研究生个人在奖学金评比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经查证属实,将予以严肃处理,并取消个人当年各类评奖评优资格。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

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