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国家公派留学的优势及政策导向和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国内高水平大学与世界知名大学和机构的合作,国家留学基金委现开展2013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相关事宜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拔领域和对象:国家重点学科、“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卓越计划”、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等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的本科二年级(含)以上优秀学生。
2.选派类别及交流形式:选派类别为本科插班生,主要赴国外进行课程学习、毕业设计,或赴国际组织/企业/实验室实习。
3.留学期限:3-12个月。
二、选拔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时为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
3.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分(四分制);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4.申请时应已获国外大学、机构出具的邀请信。
5.外语水平符合《2013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附件1)相关规定。
三、申请受理时间及程序
1.2012年11月24日前,学院填写《2012年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书》(附件2),附与国外大学/机构签署的协议,交学校审核。
2.2012年12月1日至15日,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写新申请资助项目申请书。
3.2013年1月31日前,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新获批资助项目。
4.2013年4月前,学校根据获批资助项目选拔、公示出国人选,并推荐至留学基金委。
5.2013年4月10日至20日,被推荐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申请人用)》(附件3)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6.2013年5月5日前,学校网上审核申请人信息,打印《初选名单一览表》连同单位公函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7.2013年5月底,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结果,寄发书面录取通知至各校。
四、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请有意申请并符合要求的学院(系)严格按照模板填写《2012年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书》,附与国外大学/机构签署的协议(学生派出时间务必在协议有效期内),于11月24日前提交审核。纸质版3份送至教务部313室,电子版1份发送至邮箱279317826@qq.com。
联系电话:68754039(教务部),87288297(国际交流部)。
附件:http://jwb.whu.edu.cn/Archives/2012-11/3704.htm
1.2013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
2.2012年9001cc金沙以诚为本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书
3.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申请人用)
9001cc金沙以诚为本教务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