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全校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党政办公室“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2017年清明节期间教学安排如下:
1、4月4日放假,所有课程停上;
2、4月1日、4月3日调整为:4月1日上第7周周一的课;4月3日上第6周周六的课;
3、4月2日正常上课,上第7周周日的课。
请各教学单位提前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工作,严格坚持值班制度,确保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
特此通知。
本科生院
2017-3-14